依据省农业乡村厅、财政厅、商务厅印发的《河南省农业机械作废更新补助实施方案》告诉要求,我市展开农机作废更新补助作业。农机手可按县域区划到本县(市、区)农机置办补助处理地址咨询处理。
补助目标: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安排。农业生产经营安排包含乡村团体经济安排、农人专业协作经济安排、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安排。
补助品种: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、水稻插秧机、玉米脱粒机、花生摘果机、饲料(草)粉碎机、铡草机。详细机具补助品种可咨询各县(市、区)补助处理组织。
补助规范:补助规范由作废部分补助与更新部分补助两部分构成。作废部分补助实施定额补助,更新部分补助规范按农机置办补助方针相关规则履行。
农机作废条件:请求作废的农机应当首要部件完全,来历清楚合法,契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请求处理作废手续:
1.到达作废年限的。小型拖拉机作废年限为10年、大中型拖拉机作废年限为15年、履带拖拉机作废年限为12年、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作废年限为12年、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作废年限为10年、手扶式水稻插秧机作废年限为8年、乘坐式水稻插秧机作废年限为10年、玉米脱粒机作废年限为8年、花生摘果机作废年限为8年、饲料(草)粉碎机作废年限为10年、铡草机作废年限为10年;
2.运用年限或累计上班时间缺乏,通过查看调整或替换易损件后依然达不到规则技能方面的要求的;
收回企业:我市具有资质可处理作废农机收回拆解企业共5家,农机作废请求人可自主挑选收回公司进行农机作废拆解。